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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须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07日 14:16 阅读次数:来源: 威海市农业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为了确保沼气池的正常运行及用气安全,沼气用户必须注意以下安全使用管理事项:

一、沼气池的进料口务必加盖,以避免造成人畜伤亡。

二、严禁在沼气池出料口或输气管口附近点火,以免引起回火造成火灾,致使沼气池气体猛烈膨胀,爆炸破裂。

三、室外管路应采取防晒保护措施,延长使用寿命,以免管路风化、老化、引起漏气,严禁在沼气池5m范围内生火。

四、沼气池及周围禁止重压,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。

五、禁止各种农药及有害杂物入池,以免杀死沼气发酵菌种和微生物,影响产气。

六、沼气池、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出现故障,应及时告知沼气维修人员,由专业人员维修,确保安全。

七、如果发生人、畜、禽掉入沼气池事故,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指施施救,禁止在无安全防指施情况下贸然下池施救,避免发生连续伤亡事故。

八、清池检修或大出料时,必须在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,严禁农户自行下池操作。入池前必须在清空池体后,通风2天以上,并进行小动物试验,待池内氧气充足后再下池操作,以防因氧气不足而窒息。

九、对未能正常使用的沼气池,农户必须加强安全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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